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06-15 10:33

负责开发区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组织编制开发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监督执行国家和地方性标准及规程;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权,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组织协调消防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协调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组织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电话:0550-39267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