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工委

发布日期:2023-06-09 14:39 信息来源:纪检监察工委

1、在市纪委监委和开发区工委领导下,负责组织落实开发区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纪律检查工作。

2、根据市纪委和开发区工委的工作部署,负责提出本系统的纪律检查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

3、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履行党内监督职责,规范党员干部行为准则,组织开展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4、负责党的反腐倡廉斗争的方针、政策和党纪的宣传教育,开展党风党纪、廉洁自律、纠正不正之风的源头治理工作。

5、负责对违反党纪案件的审理与处理,受理群众对开发区机关党员干部的来信来访或检举控告,受理开发区机关党员干部的申诉。

6、负责检查和指导开发区直属单位的纪律检查工作,协助和指导开发区直属单位做好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电话:0550-3593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