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李义华户家庭申请住房保障核查有关情况公示
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社保中心等市直部门及经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询复核,李义华户家庭符合滁州市公租房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公示期7个日历天,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926097。
附:拟纳入住房保障家庭重新查询信息明细
建设局
2024年3月14日
拟纳入住房保障家庭查询信息明细 | |||||||
序号 | 姓名 | 房产 | 公积金 | 车 辆 | 社保 | 工商 | 备注 |
1 | 李义华 | 无 | 无 | 无 | 无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