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经开区关于应对疫情加强重点企业用工保障暂行办法

发布日期:2020-02-25 15:59 作者: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 来源:滁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阅读: 字体【  

为帮助企业有效应对新冠肺炎带来的影响,加强复工企业用工保障,经管委会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暂行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全区所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激励措施

(一)鼓励企业接送员工返岗就业。疫情期间,企业包车接送员工返岗就业的,滁州市境内的包车费用全额补助,滁州以外接送的给予包车费用50%补助;多家企业联合接回各县市区员工的,如企业无法派车接送,可由企业服务中心统一租车,安排专人接送,费用由管委会承担。

(二)鼓励企业加大自主招聘力度。鼓励企业抢抓机遇,积极扩大自主招聘,对春节后新录用滁州市各县市区首次来园区就业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1000元/人;对春节后新录用其他类型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三个月社会保险费的,给予企业一次性补贴500元/人。

(三)鼓励企业发挥招工主体作用。对本次疫情期间实施以老带新、深入乡村一线招工、线上招工等表现突出的企业和先进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三、实施主体和时限

本办法由企业服务中心负责解释并组织兑现,自2020年1月25日起实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