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9-09 17:32 作者:滁州市司法局 来源:滁州市司法局 阅读: 字体【  

一、起草背景

2017年,我市建立了市政府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为市政府决策提供咨询论证服务,较好地发挥着政府“智库”作用。但专家库建立以来,我市并未出台配套文件对其进行管理。2020年,安徽省出台《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明确规定市级人民政府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以及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专家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

二、制定的意义和总体考虑

为建立健全我市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咨询论证机制,强化专家库建设,发挥专家在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中的“参谋”作用,结合我市当前实际情况,有必要建立完整的专家库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市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队伍体系。

三、起草过程

为做好《办法》起草工作,市司法局先后两次向市直相关部门征求了意见,并面向社会公众征求了意见。8月1日,《办法》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

四、工作目标

加强我市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建设,确保我市在作出重大行政决策时具备相应领域专家,提供专业意见,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的环节。

五、主要内容

《办法》共十八条,主要对送审事项范围、送审材料及审核时限要求、送审事项分类管理、审核意见落实等方面作出规定。

六、创新举措

(一)科学设立组别。专家库设产业发展、社会管理、城乡建设、财税金融、依法行政、环境资源、人才教育、文化发展、医疗卫生、农业农村组。

(二)规范使用情形。专家库成员的使用,在市人民政府作出重大行政决策前、后,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决策承办单位应当开展专家决策咨询论证工作。 

七、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

下一步,将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严格按照文件要求,拔聘任重大行政决策专家库成员,建立起市政府专家库,督促各单位将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中的专家论证环节落实到位,确保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八、咨询渠道

咨询单位:市司法局

咨询电话:0550-3820156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152523227/1110230574.html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咨询论证专家库管理办法》《滁州市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工作办法》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