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解读】解读《滁州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发布日期:2022-06-30 16:03 作者:经开区管委会站管 来源:滁州市住建局 阅读: 字体【  

2022年5月9日,市政府2022年第5次常务会议通过了《滁州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应急预案》规范了全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机制,提高了燃气事故应急处置能力,最大限度控制和减少燃气事故造成的影响,对进一步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一、背景

近年以来,全国燃气事故多发频发,安全形势严峻复杂。2021年来,湖北十堰、辽宁沈阳、内蒙古呼和浩特、重庆武隆等地区,发生了多起燃气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其中,湖北十堰艳湖社区集贸市场燃气爆炸造成26人死亡、138人受伤,辽宁大连一居民楼液化石油气泄漏造成9人死亡,辽宁沈阳饭店天然气泄漏爆燃造成5人死亡、47人受伤,这些事故代价惨痛、教训深刻,防风险、保安全、护稳定的任务十分艰巨。

二、目的

为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燃气工作做出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的批示要求,根据国务院公布的《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12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燃气应急储备制度,组织编制燃气应急预案)和安徽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公布的《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40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燃气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市领导批示指示精神,组织编制了《应急预案》,以提高行政主管部门及城市燃气安全责任主体对燃气突发事故的快速反应和处理能力,建立统一指挥、职责明确、反应迅速、处理有力的应急体系,有效预防城镇燃气事故的发生,及时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主要包括总则、组织机构及职责、预防及预警机制、应急响应、后期处置、保障措施、附则7个部分。

一是确定预案适用范围、工作原则和燃气事故的等级。《应急预案》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燃气行业经营、储存、使用和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按照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性质、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划分为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燃气事故。

二是明确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应急预案》设立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发生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后,各级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应对处置需要,设立由本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的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

三是制定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和后期处置、保障措施。《应急预案》落实了燃气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环节安全生产监测预警工作,研判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及时向涉险单位发布预警信息;按照事故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势态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对可以预警的燃气生产安全事故的预警级别,分为一到四级,用红橙黄蓝标识;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在确保应急救援人员人身安全和避免发生次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前提下,立即组织开展关阀泄压断气、灭火控火防爆、紧急疏散人员、集结专业救援力量等应急处置,启动应急预案。

四、解读机关及解读人

解读机关:滁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解读人:卢广芝,联系方式:0550-3027296。


http://www.chuzhou.gov.cn/public/152523227/1110138269.html

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燃气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