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促进智能家电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

发布日期:2020-06-22 09:11 作者:经开区管委会站管 来源:滁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阅读: 字体【  

为推动园区家电产业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政策。

一、鼓励企业上规模上台阶

(一)对当年投产且当年入规的家电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20万元;老企业首次入规的奖励10万元。

(二)对规模以上家电企业主营业务收入或产值首次达到1亿元、10亿元、30亿元、50亿元、100亿元、200亿元,且产值增速高于该年度家电基地平均增速,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50万元、80万元、100万元、300万元、600万元。

二、鼓励企业研发智能产品

对通过国家智能家用电器(系统)标准认证的产品(系统),已批量生产且当年销售收入不低于1000万元或当年销售台数不低于5000台(套)的企业,每项产品(系统)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单个企业奖励金额总量不超过100万元。奖补资金总量控制,择优奖补。

三、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一)家电基地名录库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在5,000万元(含)至2亿元(含)之间,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4%(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二)家电基地名录库企业,当年销售收入在2亿元以上的,研发投入占销售收入比例达到3%(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0万元。

四、鼓励企业提升智能制造水平

(一)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试点示范、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等国家级试点示范类项目的企业,每项给予一次性奖补80万元。

(二)对获得国家级智能制造、工业强基等国家级工业转型升级类项目,并且获批中央财政资金扶持的企业,按照中央财政资金10%进行配套奖励,单家企业此项补助年度封顶300万元。

(三)对获得省级智能工厂、数字化车间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五、鼓励企业绿色发展

(一)对获得国家级绿色工厂、绿色产品的企业,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50万元、20万元。

(二)对获得省级绿色工厂的企业,给予一次性奖补20万元。

六、鼓励企业制定标准

企业主持(在标准“前言”中明示或不明示排名前三位)制修订国际、国家、行业、团体、省级标准的,在标准被批准发布并实施后,每项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30万元、20万元、15万元;对其他排名的,每项分别奖励10万元、6万元、6万元、4万元、3万元。

七、鼓励企业参加全国性或国际性大会

(一)对在世界制造业大会、中国家电及消费电子博览会、中国国际家用电器暨消费电子博览会等全国性、国际性大会上获得奖项的家电企业,每个奖项给予一次性奖补10万元。

(二)对自愿参加上述全国性或国际性大会的家电企业,给予报销参会费和差旅费(不超过3人);对有正式会议通知,由园区指定参加上述全国性或国际性大会的企业,给予报销参会费、差旅费(不超过3人)和50%展位费,单个企业单次会议奖补封顶15万元。

八、附则

(一)本政策适用范围为纳入经开区统计、税收入库级次在经开区且纳入滁州智能家电基地名录库统计的所有规模以上家电整机和关联配套企业。

(二)统计在经开区、税收在市直的企业,按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市直企业在开发区兑现奖励政策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财预〔2017〕709号)文件规定上报审核,批复后兑现;若未能批复的,依照上条减半执行。

(三)本政策涉及条款中,国家、省、市文件明确要求由受益财政奖励、需受益财政配套或同时获得多级奖励的,按就高原则,不重复享受。

(四)本政策由经济运行局负责解释。政策兑现由经济运行局牵头负责,相关部门参与,具体兑现条件及流程另行制定实施细则。

(五)当年度受到用地、安全生产、环保、市场监管等行政处罚的企业不享受本政策。

(六)本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暂定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