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居委会初审、办事处审核,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积金中心、市工商局、市车管所、市社保中心等部门审核,刘树民户家庭符合滁州市公租房准入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10月13日-2021年10月20日,公示期7个日历天,请广大群众监督,举报电话:3926097。
附:公示人员名单
建设局
2021年10月13日